水平燃燒測試儀主要用于定性評定汽車內(nèi)飾所用單一材料或?qū)臃e復合材料的可燃性能。它廣泛應用于座墊、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帶、頭枕、扶手、活動式折疊車頂、所有裝飾性襯板、儀表板、雜物箱、室內(nèi)貨物架板、或后窗臺板、窗簾、地板覆蓋物等。
儀器的技術特點:
1、配有密封不銹鋼燃燒室及觀察窗,不銹鋼采用316型材質(zhì),耐高溫高壓;
2、采用具有懸空鼓膜結構,并帶有鋼彈簧和減振系統(tǒng),可平穩(wěn)操作;
3、配有試樣夾及門式燃燒器;
4、基本模式配有手動計時控制;
5、試樣架可以上下及左右進行移動;
6、配有自動燃氣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磁控制燃氣閥、自動點火計時器及控制器。
水平燃燒測試儀的試驗步驟:
1、將預處理過的試樣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絨的試樣平放在平整的臺面上,用符合4.2.5規(guī)定的金屬梳在起毛面上沿絨毛相反方向梳兩次。
2、在燃氣燈的空氣進口關閉狀態(tài)下點燃燃氣燈,將火焰按火焰高度標志板調(diào)整,使火焰高度為38mm。在開始試驗前,火焰應在此狀態(tài)下至少穩(wěn)定地燃燒1min,然后熄滅。
3、將試樣暴露面朝下裝入試樣支架。安裝試樣使其兩邊和一端被U形支架夾住,自由端與U形支架開口對齊。當試樣寬度不足,U形支架不能夾住試樣,或試樣自由端柔軟和易彎曲會造成不穩(wěn)定燃燒時,才將試樣放在帶耐熱金屬線的試樣支架上進行燃燒試驗。
4、將試樣支架推進燃燒箱,試樣放在燃燒箱中央,置于水平位置。在燃氣燈空氣進口關閉狀態(tài)下點燃燃氣燈,并使火焰高度為38mm,使試樣自由端處于火焰中引燃15s,然后熄掉火焰。
5、火焰從試樣自由端起向前燃燒,在傳播火焰根部通過標線的瞬間開始計時。注意觀察燃燒較快一面的火焰?zhèn)鞑デ闆r,計時以火焰?zhèn)鞑ポ^快的一面為準。
6、當火焰達到第二標線或者火焰達到第二標線前熄滅時,同時停止計時,計時也以火焰?zhèn)鞑ポ^快的一面為準。若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之前熄滅,則測量從標線起到火焰熄滅時的燃燒距離。燃燒距離是指試樣表面或內(nèi)部已經(jīng)燒損部分的長度。
7、如果試樣的非暴露面經(jīng)過切割,則應以暴露面的火焰?zhèn)鞑ニ俣葹闇蔬M行計時。
8、燃燒速度的要求不適用于切割試樣所形成的表面。
9、如果從計時開始,試樣長時間緩慢燃燒,則可以在試驗計時20min時中止試驗,并記錄燃燒時間及燃燒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