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焰燃燒測試儀采用全彩七寸觸摸操作顯示屏,讓試驗參數(shù)設備更加簡單方便,使用人員也可以更直觀的觀察并記錄實驗歷史數(shù)據(jù),讓試驗更加得輕松高效。同時式樣夾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運動是由電機控制,可以自動上下左右移動,不需要人工手撥,讓設備更加安全,減少了實驗人員受傷的可能性。適用于電子電工設備及其部件和元件的著火危險性的測定,也適用于固體電氣絕緣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的著火危險性的測定。
試驗原理:
用規(guī)定尺寸(Φ0.9mm)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或丙烷),以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及引燃鋪墊層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適用標準:
GB/T 4706
GB/T 5169.5《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性試驗第5部分試驗火焰針焰試驗方法裝置、確認試驗方法和導則》
IEC 60695-2-2《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第2篇:針焰試驗》
試驗方法:
1、調節(jié)火焰高度到12±1mm,火焰溫度從100℃±2℃升到700℃±3℃的時間為23.5s±1.0s;
2、將試驗樣品垂直安裝在夾具上固定好,將燃燒器與水平面成45°夾角,調節(jié)燃燒器和夾具使燃燒器與樣品底面距離8mm或側面距離5mm;
3、在厚約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緊裹一層娟紙,并置于施加針焰的試驗樣品位置下面的200±5mm處;
4、打開儀器電源,將試驗時間和觀察時間設定為30s;
5、火焰溫度達到后,啟動試驗開關,對試驗樣品、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和鋪底層進行觀察,并記錄試驗火焰移開瞬間一直到火焰熄滅,或者一直到試驗樣品或它附近的零件或試驗用的鋪底層,再也看不到灼熱現(xiàn)象的燃燒持續(xù)時間(tb)。